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申请书》(内含《基本登记情况表》、《负责人登记表》、《地址证明》等表格);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应提交市建委的批准文件;外国(地区)企业承包经营管理应提交市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外国(地区)金融企业应提交银监会的批准文件;外国(地区)保险企业应提交保监会的批准文件;外国(地区)勘探开发石油资源应提交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及合作中方出具的介绍函);